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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子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3 11:20:45 阅读量:0
2020年4月,营子区交通局公路站职工杨久生利用驾驶公务用车从事公务之机,私自为其朋友私人出行提供便利。区纪委给予杨久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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