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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1 09:56:39 阅读量:0

根据市委部署,2024319日至531日,委第六巡察组对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8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举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整改处党委坚决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成立以党委书记、处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督导,牵头制定整改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工作。处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构建起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科室协同联动、科室负责人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组织架构。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处党委召开处机关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会议,依据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整改方案。

(三)动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党委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及整改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分管领导经常性关注并推进分管条线整改工作,每月报告分管领域整改进展;相关科室每周梳理汇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跟进,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处纪委实时跟进并通报进展,以严明纪律保障整改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2024年11月14日处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巡察整改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会上,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既落实当下改措施,又建立长久立机制,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要求各科室常态化自查弱项、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整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处党委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党建水平提升、保护区工作发展相结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委聚焦任务要求、短板弱项和实际成效,围绕反馈问题清单逐件逐项落实、逐个节点推进,既着力当下立竿见影、迅速纠偏,更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完善机制,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地生根、取得长效。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0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37个、未完成3个。制定的9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0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结合实际推动工作有欠缺。”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只是停留在传达层面,没有深入研究落实意见。2023年1月前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缺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不足,无法保证深入交流研讨,影响学习效果。”问题

一是2024年9月18日组织专题党课,由党委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悟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以《决定》中六条原则为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作出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交流。通过此次专题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筑牢了思想根基2024年9月20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此次学习以党委成员个人自学、研讨为主要形式,聚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论调查研究(2024年)》、《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力求在学思践悟中找准工作方向,解决实际问题。党委成员围绕《办法》分享学习感悟,剖析理论内涵,探讨用于实际工作的方法。在分析工作实际时,成员们结合分管领域,梳理现状,明确了调查研究、林业发展新形势下的工作方向。2024年6月份以来,管理处积极开展学习活动,通过5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1次组织生活会进行学习,并组织4次党课深入学习相关精神内容。2024年11月起,管理处组织开展每周五学习日活动,要求每周学习新思想新精神,截止当前已累计组织学习16次。

二是管理处于2024年10月修订内控制度,对“第一议题”制度的总则、职责和学习内容与要求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党委会议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理论根基。2024年10月完成对中心组学习制度的修改完善。自2024年6月起,按照整改要求,每月定期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每次学习均同步开展相关研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习会及相关研讨各11次。2025年1月15日,结合上级理论学习安排,迅速启动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工作。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保障计划科学合理。计划纳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重点内容,并明确学习形式。1月20日,经多轮内部研讨修改,确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细化政策文件、理论著作等重点学习内容,精准安排研讨时间。目前,该计划已印发实施,学习活动正有序开展,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效果,适时优化调整。2024年8月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在学习通知与准备环节,已指定一人负责集体学习通知,要求提前1天通过面对面、微信等方式,将学习内容、方式及自学要求精准传达至每位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研讨会管理方面,严格要求成员围绕主题撰写发言提纲,每次确保至少2人现场重点发言。针对缺席成员,明确补学机制,要求通过自学资料、提交心得完成补学。截至目前,管理处均按以上要求进行理论中心组学习。

2.关于“理论指导实践结合不紧密。”问题

2)针对“2023年以来,缺乏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且未结合实际深入研讨。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林业科研,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谋划,自然资源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展不大,未取得实质性成效。弘扬塞罕坝精神不深不透,没有结合资源保护实际制定专门贯彻落实措施,缺乏具体工作实践。”问题

一是2024年8月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相关学习教育中。在9月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开展了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专项学习。后续,管理处在相关学习中长期坚持学习管理处高度重视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2024年第三季度,于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全体党员共同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处党委书记详细解读其丰富内涵,结合实际案例阐述生态文明思想在日常工作中的体现。第四季度,于10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展示实际环保项目案例,进一步加深党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实践应用方面的理解,提出了多项关于保护区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优化建议。2025年第一季度,于3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党委书记总结了过往学习成果转化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党员们结合岗位,就新一年如何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展开研讨。经三次党员大会,党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领悟显著提升,工作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加积极。截至目前通过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学习,共开展12次充分研讨交流,形成用于指导保护区生态保护实际工作意见建议3条。

二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联席会议,由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主持。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强调“加强林业科研,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旨在统一思想并强化保护区生态保护意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会议安排由分管处长牵头,资源保护科负责协调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加强林业科研,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研究谋划,共同探讨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力求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为保护区的科学研究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会上部署了2024年秋、冬及2025年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生态保护教育等工作,重点落实防火宣传、责任签约、值班值守及野外用火管控等工作,要求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协调县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重要部门力量,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与护林队伍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同时,管理处积极争取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推动科研工作开展。

三是2024年12月9日组织了“学习弘扬塞罕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期间,组织观看影片《那时风华》,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讲话精神,重温塞罕坝精神内涵。在观影学习后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展开集中研讨。相关领导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强调了塞罕坝精神对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自巡察以来,管理处共开展塞罕坝精神宣讲(2024年5月22日)、护林防火宣传(2025年3月3日、3月25日)、动植物保护(2025年3月25日)等生态保护教育活动4次,覆盖范围包括学校、社区、基层部门等,通过宣讲,使全处党员干部及保护区内基层职工、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四是针对可能出现的森林病虫害问题,特制定2025年森林病虫害专项应急预案,提前储备防治物资,加强与其他林业部门合作,引进先进防治技术,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保障森林资源健康。在管理方法创新方面,充分运用智慧茅荆坝平台,安装高清摄像头、传感器、红外相机等设备,构建实时监测网络,对森林资源进行全天不间断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森林生态系统变化情况,如植被覆盖度变化、野生动物活动轨迹等,后期将不断完善智慧茅荆坝平台,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3)针对“2021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至2022年7月,意识形态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传达上,缺乏具体落实措施;2023年党委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与2022年内容雷同,指导意义不强。”问题

一是管理处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会上,党委书记明确提出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强调班子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2024年、2025年机关年度工作要点中,均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四个纳入工作要求,即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2023、2024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中等,均设立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重点阐述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情况。目前,全体班子成员均已建立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

二是2024年8月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已于9月制定实施《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明确将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等作为首要学习任务2024年整改以来,共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6次,同步开展研判分析,2024年底党委召开专题报告总结会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汇报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党委会,对网络意识形态作出重要部署。明确综合科为监管责任科室,全面统筹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单位内部的网络一个工作群组梳理和登记,明确了群组管理员和管理职责,要求管理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群内信息积极健康、规范有序。为密切关注涉及保护区业务相关的网络舆情,专门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舆情监测员,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同步承担网络舆情监测任务。一旦发现相关舆情,第一时间按照既定流程向综合科、资源保护科相关科室以及主管领导汇报,确保舆情信息不遗漏、不延误。截至目前,管理处无网络舆情发生。

三是针对雷同问题,管理处于11月14日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处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全体人员以此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等报告,处党委在会上明确要求,此类工作报告会前要由综合科严格把关,责任领导审签,从流程上坚决杜绝内容雷同,保证报告质量,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以来的意识形态工作等报告均按以上要求进行,并最终由处党委会研究决定,杜绝了报告内容出现雷同。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破解难题、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方面

4.关于“推动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不积极、不主动。”问题

4)针对“管理处属于市属事业单位,党委班子成员由市委任命,科级及以下干部由隆化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管理处党委无人事任免权限;日常公用经费无法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机关正常运转受到影响;管理处行政职能在科级单位隆化县林草局,执法权在隆化县林草局和县公安局;管理处党委没有发展党员权限,下设一个机关党支部,受隆化县直机关工委直接领导。针对上述体制机制不理顺、责权不统一等问题,管理处党委无专题研究解决方案,也未正式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请。”问题

一是经处党委研究,2024年10月管理处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理清主要职责,并形成《关于推进巡察整改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的请示》,已于2024年10月、2025年7月1日上报市政府,待上级党委、政府作出反馈意见后,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5)针对“未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未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日常工作中缺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11月8日组织召开针对安全生产理论及业务知识的专项学习。10月至12月相继成立了项目、防火、机关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12月以来已根据管理处周五学习日定期组织学习培训3次;结合保护区实际对安全生产方案梳理、完善、修改,明确专人专班,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对保护区辖区内进行防火、项目实施督导,定期开展机关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并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提示提醒。截止2025年2月中旬,共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百余次。

6.关于“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

6)针对“巡护督导频次不足,2023年对茅荆坝林场巡护督导5次,未达到“每季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8次”要求。防火检查走过场、蜻蜓点水,2023年3月、9月,均有单日单车检查覆盖5个乡镇和3个林场的情况,往返行程超过300公里,当年全部防火巡查记录仅13次,且未体现清理排查隐患情况。”问题

一是管理处对2024年巡护督导计划修改完善,明确每季度巡护次数及要求。自2024年5月份以来,已累计组织31次巡护督导;2025年以来,已累计21次巡护督导。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做到了问题即时清零。在清明、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向保护区辖区内各乡镇、林场下发工作计划与提示函,2024年到2025年3月已累计下发6次。此外,通过把综合科2人调整至资源保护科,并联合生产经营科扩充了巡护督导人员队伍,隐患排查效率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管理处严格规范巡护记录标准,明确要求详实记录巡护数据,巡护后由资源保护科科长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反映巡护督导工作。截止25年3月,已按要求填写巡护记录60次。

二是管理处对防火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复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深化落实:建立“随机抽查自查”机制,每月由资源保护科牵头,随机抽取20%的防火检查记录进行核验,经核查2024年以来未发现数据造假、记录不实等问题;针对前期检查不实不细及相关记录不详,已于9月对相关巡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理处严格落实防火检查计划,自2024年5月份以来,累计进行31次防火检查;2025年以来,已完成21次防火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做到了问题即时清零。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党委已明确要求要严格规范防火检查记录填写,详实记录实际情况,检查后由资源保护科科长进行审核把关,截止25年3月,已按要求填写防火检查记录60次。截至目前保护区未有火情火险发生。

(三)关于履行职能职责用力不足,推动保护区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关于“宣传解读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不够深入。”问题

7)针对“对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发动办法不多,群众对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知晓度低,部分群众因不理解保护区政策法规出现毁林开荒、私搭乱建、向政府反映诉求等行为。”问题

一是管理处依托周五学习日进行学习,通过领学解读、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理解条例和法律的核心要义、适用范围及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截至目前,周五学习日共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3次。同时,为确保学习效果,管理处要求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后进行个人自学,定期提问检查学习情况。

二是聚焦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于2024年5月22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组织“生态保护进校园”专项活动,走进辖区1所中小学,通过多媒体课件演示、现场互动问答、发放科普手册等形式,向300余名师生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条款,结合保护区实际案例讲解生态保护重要意义。同期面向周边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累计发放宣传画册、政策宣传单600余份,覆盖居民200余户,推动生态保护理念从校园向家庭延伸。2025年3月25日,结合春季护林防火关键期,管理处深入保护区周边2个乡镇、2个林场、1所学校,开展立体宣传:1、在主要交通路口、村屯集散地悬挂生态保护主题条幅3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发放《自然保护区宣传画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图册》等可视化资料500余份;3、针对春季防火形势,同步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单1000余份,结合真实火情案例普及野外火源管控规定。活动期间,管理处还走进乡镇政府、林场面向基层干部解读保护区管理政策。通过两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建设管护凝聚了广泛社会共识

三是处资源保护科于2024年11月整理了县域近年来发生的毁林开荒、私搭乱建等类型的典型案例,形成了内容详实的宣讲材料。于12月20日通过周五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了解。12月27日组织辖区内乡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学习,在会上将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宣讲和通报。深入剖析破坏自然保护区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让群众直观地认识到此类行为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以及自身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处资源保护科牵头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就保护区执法工作的具体举措展开探讨,力求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形成更高效的执法监管合力。

8.关于“落实资源保护职责有欠缺。”问题

8针对“推进实施自然保护区项目监管不到位,2020至2022年实施的8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均未开展绩效目标评价,且有3个项目未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时限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主要依托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区范围内林场和乡镇开展相关工作,未制定本级防治工作方案,此项工作无明显进展。”问题

一是2024年12月5日,已完成对2020年、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2024年12月6日已完成对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针对未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时限推进的项目,已按照上级要求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未完成的项目将在2025年6月底之前全部实施完成。目前,1、管护设施项目维护正在整改中。2、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正在申请变更,等待省林草局批复。3、专项调查和监测项目正在申请变更,等待省林草局批复。

二是2024年12月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责任人和具体监管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定期巡查、等方式,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截止2025年3月,共开展8次监督检查;针对中标方违约问题,管理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协商追回项目资金。

三是管理处已于2024年9月已制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从组织机构、预防报告、疫情确认、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作出部署,进一步压实防治责任。9月20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已实行;管理处注重发挥基层宣传教育作用,管理处联合乡镇、林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广大群众普及病虫害防治知识。2025年3月3日,管理处联合茅荆坝林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护林员与群众的防控意识。2024年以来,保护区辖区内无病虫害灾害发生;为切实提升保护区病虫害防治能力,积极与林业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通过下沉乡镇、林场开展常态化业务工作,将日常宣传、监测预警与巡查防控有机融合,截至2025年3月,累计开展3次病虫害监测、1次防治作业。

四是2025年作为管理处本级病虫害监测工作的启动年,已争取到专项防治资金用于保护区病虫害排查监测工作。

9.关于“资源保护设备设施未有效发挥作用。”问题

9)针对“2020、2021年分别建设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监测平台、干扰因子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站等监测设备,因技术故障和欠缴通信费未能持续发挥监测作用;2022年采购的3套无人机设备,因无专业操作人员长期闲置。”问题

一是管理处已向县财政提交了经费申请,待财政下拨经费后及时开通网络、保障监测系统的作用发挥。同时,已积极与第三方运营商沟通,待后续设备正常运行后,定期进行维护升级,保障数据监测、传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运行良好。

二是管理处于10月底制定《茅荆坝保护区管理处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对无人机使用作出明确规范,确保无人机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党委于2024年11月18日研究通过施行;2025年3月28日聘请专业人员,针对无人机的定义、类型、构造、各部件的作用以及飞行操作技巧、注意事项、拍摄方法与技巧等方面进行讲解授课,并针对管理处工作实际进行外出实践操作讲解。下一步,管理处将以处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为基础,明确各环节要求,保障操作安全、提升使用效率。截至目前,管理处正逐步使用无人机,在2025年3月25日、5月23日均使用无人机进行生态宣传、科学勘测工作。

三是按照管理处《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已于2024年10月、2025年4月开展两次针对电池续航、传感器精度、动力系统效能等关键部位的常规检查,并每月对无人机电池补充电源,避免过充、过放现象。

(四)关于“党委班子不够坚强有力,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不充分。”方面

10.关于“党委工作机制不规范。”问题

10)针对“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混淆不清,2023年以来召开的研究重要事项会议14次,其中10次是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占比71.4%。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固定下来。以行政发文代替党委发文,2023年度管理处下发文件28个,有18个应以党委名义发文,占比64.3%。”问题

一是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程序,管理处分两次开展了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集中学习活动。9月20日聚焦《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主要负责同志领学,重点解读组织制度、党委职责等内容,强调了党委在管理处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详细讲解了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等规定。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决策内容、参会人员和决策程序开展交流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党委会议重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9月23日紧扣《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在决策内容、程序等方面的差异。重点理解议事原则、议题确定、会议召开和决议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强调重要事项须由党委会研究。通过学习,全体人员更加清晰地掌握了两者的区别,夯实了规范会议决策的理论基础

二是2024年10月修订印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自制度实施以来,严格按制度组织会议,精准界定两类会议职责边界,严把会议议题,杜绝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重要事项。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党委会8次、党政联席会4次,均按规定的议事范围、程序规范决策。

三是2024年10月10日,管理处印发实施新修订完善的《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部控制手册》,针对《党委班子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对组成人员、组织程序、研究内容、决策方法、事项落实等方面作出更明确规定。自整改以来,该议事规则在多项重要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审核及报废处置工作;确定了2024年事业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条件限制;积极谋划本领域省级改革事项;规范开展拟提拔为事业正科级干部人选的讨论推荐工作,并有序推进单位人员参与县初级职称评定相关事宜;全面听取茅荆坝保护区摄影大赛展厅风险评估及措施实施情况汇报等工作。通过完善的党委工作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程序,有效确保了决策有章可循,杜绝了决策的随意性。

四是管理处围绕公文管理核心问题,对现行公文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公文行文规范管理等制度,明确党委发文与行政发文的适用范围及流程差异。同时,综合科同步规范发文流程,绘制标准化流程图,确保各环节责任到人、操作有据。整改以来,共发文26件,其中党委发文13件,行政发文13件,发文类型错误问题实现“零发生”,公文格式与内容质量双提升。2024年10月12日,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其中,针对公文方面,由分管综合科副处长主讲,面向管理处年轻工作人员,围绕公文能力提升展开深入讲解。从理论筑基案例剖析战淬炼三个维度层层递进引导学员深化对党委发文与行政发文的认知。

11.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1)针对“缺少事前酝酿研究,由科室酝酿代替党委集体研究,缺乏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的全流程监督。保护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大宗物品、领导班子分工等事项,会议记录未体现党委集体讨论研究过程。”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处党委正式印发《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作出具体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需依具体内容,采用管理处党委会、处长办公会等符合规定的方式,党委会由党委负责同志主持,聚焦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及党建等工作,处长办公会由处长主持、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科室列席。决策遵循规范程序,除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决策程序,管理处完成了固定资产清理审核及报废处置、明确2024年事业人员招聘条件、推进本领域省级改革事项谋划和事业正科级干部人选的讨论推荐等工作。同时,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已明确专人负责党委、班子会议记录,要求严守纪律与保密规定,详细记录决策过程与表决情况,从而为复盘决策、推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2024年10月12日,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其中针对会议记录工作,重点围绕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区别、撰写技巧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切实加强了会议记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管理处综合业务能力专题培训会上,针对会议记录方面对记录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会后,记录人员严格遵循会议要求,在后续的会议上对讨论和表决过程进行详细记载,避免再次出现信息遗漏或表述模糊等问题。同时,为进一步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综合科建立了双重审核机制:1.记录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对记录内容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记录内容无遗漏、无错误;2.由综合科指定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二次审核,重点检查表决记录是否完整、客观,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会议实际情况。

12.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

12)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合理,专业技术人才有欠缺。16名科级及以下人员中,有10人在综合科,具有农林专业学历的仅有1人,且未安排到专业岗位;近三年共招录工作人员8人,未设定自然资源保护相关专业限制条件,不能满足专业岗位实际需求。”问题

一是管理处于2024年4月调入4名专业人员,并根据专业所学分配至处内各科室。2024年7月10日对各科室需求进行摸底。按人员需求、专业等,将综合科3人调整至生产经营科,该科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5人;将综合科1人调整至资源保护科,该科由原来的4人增加至5人。通过人员调配优化了科室人力结构,更加契合岗位需求

二是2024年管理处按照招录计划精准聚焦林学等专业人才,充实专业力量。共招录2人,其中一人为森林保护专业,一人为电子商务专业。下步招录工作将进一步明确专业限制,紧密贴合主责主业,持续向组织人事部门及时上报计划,不断满足岗位需求,推动单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关于“贯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方面

13.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3)针对“2021年、2022年度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未开展廉政谈话、未召开党风廉政警示会议,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未能围绕核心权力全面排查,排查出的4个风险点中,有3个是工作风险,且运行流程、风险点位、防控措施均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3年成立纪委以来,管理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方职责,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17次,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8份,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组织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精准提醒,2023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67人次,实现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谈话全覆盖,针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在后续的跟踪问效中已全部立行立改完成。2023年以来共开展党风廉政警示会议9次,通报典型案例30余起,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并针对案例进行自我检视剖析,引发党员干部反思,切实提升监督警示效能。

二是管理处纪委对廉政风险排查小组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具体人员、具体职责。对反馈的3个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已于2024年12月整改完成。2024年11月管理处同步梳理各科室及个人的廉政风险,形成廉政风险台账清单。排查小组在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排查上发现,在项目管理环节,项目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细致度仍有完善空间,针对上述情况,管理处于11月18日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由纪委书记对涉及政府采购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示提醒,并下达整改要求。经跟踪督导,科室负责人积极落实整改,迅速组织科室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开展专项培训,围绕项目验收流程规范、验收标准细则、档案资料整理等内容进行深度讲解。施行廉政风险“回头看”制度,于2025年2月对已验收项目环节和巡察反馈出的3个风险点的相关问题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复查未发现问题,后续管理处纪委将持续跟踪问效。

14.关于“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

14)针对“监督力量不足,日常围绕重大项目跟踪监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及时监督不够。监督方法不多、手段较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经处党委研究决定,从党员干部中安排2名同志负责处纪委相关工作,并开展任前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力量,同步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岗位权责,填补监督空白;同时,处纪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列席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累计开展监督检查9次。

二是巡察反馈后,管理处纪委围绕各项重点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工作提示,并对相关科室进行重点监督。截止2025年4月底,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微信工作群等进行提示提醒30余次,开展现场监督、廉政谈话24人次。在政治性警示教育开展方面,管理处纪委紧扣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系统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平台发布的30余例警示案例,专题传达上级纪委通报的26起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纪律防线。累计开展5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4部警示教育片,通过直观鲜活的案例剖析,强化震慑效应,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监督人员能力提升方面,已于2024年12月组织监督人员通过个人自学方式学习《监察法》、《党章》等相关法规,深刻理解纪委监委作为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定位,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和方式。2024年6月处纪检干部利用半年时间到市纪委监督检查室一线,进行学习、实践监督执纪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和技巧。

15.关于“资金运行监管有短板”问题

15)针对“年度预算编制不完整,调整比例过高,3个年度预算调整比例分别为403.84%、452.19%和216.22%,且将财政拨付的经费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科目作为往来款项核算,资金管理使用风险较高。同时,还存在经费支出未经主管领导审核、签订合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货物采购服务未进行询价、使用经费超范围发放防火物资、未按照合同约定留取质保金,以及工会经费未单独建账、部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管理处2024年初预算纳入提前下达资金,调整预算比例已下降,解决了因年中下达资金导致的预算波动大问题。2024年末向县财政局报告把计入其他应付款的经费列入了2025年度预算进行核销

二是管理处已通过周五学习日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促使财务人员深刻领会经费、合同等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学习6次。整改以来,管理处在合同签订前均已聘用法律顾问审核重要合同,及时排除合同漏洞与风险,保障业务合法合规开展;修订完善了管理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管理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经办人需填写相关报销单据,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主管会计对资料的合法合规性、真实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是管理处于2025年1月1日起工会经费单独建账,明确责任分工,单独核算,账目清晰透明巡察反馈后,管理处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公务卡内控制度。

(六)关于“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方面

16.关于“调查研究不深不实。”问题

16)针对“班子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切入点不精准,与县情和保护区实际结合度不高,如:题为《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与研究》的报告,没能针对保护区管理处党委的特殊性,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关于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发展的思考与研究》的报告,对茅荆坝保护区现状调查分析不详实具体,提出的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难以成果转化。”问题

一是管理处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领导班子及业务骨干,通过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题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系统钻研了生态保护、资源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政策法规与前沿理论,有效拓宽了调研工作的理论视野为确保调研工作有的放矢,管理处根据实际,按照领导分工,精准定位调研课题,让调研更具针对性。针对保护区当前面临的管护难题,管理处将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划定为调研方向,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累计发放问卷300份,走访周边社区居民80户,有效收集问题反馈。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管理处还紧密结合保护区日常巡护管护、生产经营等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在日常巡护中,详细了解动植物生存状态、环境变化及人为活动影响,积累生态保护一手资料;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问题,管理处于2025年初已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和巡护作业经费,选派46名巡护服务人员用于保护区防火宣传、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等工作,推动调研成果高效转化,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落地。

二是《关于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思考与研究》报告已完成整改调整。为夯实调研工作基础,管理处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领导班子及业务骨干,通过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精神、论述。强化领导干部对自然保护区调研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其主动深入茅荆坝保护区基层一线,全面掌握保护区生态保护现状、资源管理痛点、社区发展需求及科研监测短板。2025年2月24日,制定了2025年处班子及成员调研计划,重新对保护区茅荆坝、碱房两片区进行了实地调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调研整改措施,聚焦核心议题,通过座谈会+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与乡镇政府、林场职工、社区群众深入交流,广泛征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工程、人地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路径等方面的经验建议和突出问题,分类系统梳理,形成专项资料,班子成员充分交流研讨,针对调研报告设置的现状评估、问题剖析、对策建议三大核心板块,确保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17.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

17)针对“三年来共制定出台机关工作制度13项、内控制度11项,缺乏班子集体研究,多次出现与管理处实际不相符的描述”问题

一是处领导班子经党委会对机关工作制度、内控制度细则进行全面审议,集体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印发施行《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部控制手册(试行)》。手册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维度,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业务管理流程、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管理处党委已要求由分管副处长对原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处党委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对原内控制度中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进行优化,重新制定《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并于2024年10月10日正式印发。新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制度的废改立留,既保留了原有制度框架,又针对管理处实际工作场景精准优化,使内控制度体系更贴合业务需求,为管理处规范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18.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

18)针对“固定资产盘点和计提折旧不及时,未设立明细账、易耗品台账,造成底数不清。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2020至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后的软硬件未及时登记入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管理处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以工程结算代替财务决算。”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管理处由综合科、财务科及资产使用科室联合清查,对照历史台账及采购合同等,全面清查盘点资产,逐一核实登记资产名称、型号、购置时间、存放地点及使用状态,彻底理清底数并建立电子化台账,动态更新资产信息,解决了前期登记滞后、底数不清等问题,实现资产情况清晰可查。在规范管理方面,明确各科室及岗位资产责任人,细化从资产购置验收入库、领用归还到报废处置的全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保障账物相符。同时,严格落实定期清查与年度全面清查制度,2025年4月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工作,按程序对资产进行核实,处理盘亏盘盈及折旧报废资产,动态更新台账,确保资产账实一致。

二是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已全部按规定入账,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在建工程中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入账。在项目支出方面,规定了若为基建项目支出,则还需经综合科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提供工程结算书、支付申请、施工方案、项目验收等资料,如需要进行财务决算的项目,还需要提供财务决算书等新要求。

19.关于“落实2022年度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19)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2022年审计反馈问题7个,本轮巡察发现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关于茅荆坝保护区管理处2020年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不细化、不真实”问题,2021至2023年预算编制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管理处于已重新修订预算管理流程,并经处党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施行。

二是2025年管理处按照预算制度,已形成了符合单位整体发展战略又满足各科室的整体工作需要的预算编制。2024年11月30日,按县财政通知,管理处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交2025年预算建议数,12月2日由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预算草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管理处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二)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坚决担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定期开展“回头看”,盯紧看牢、抓紧抓实,长期落实事项,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0314-7085815;邮政信箱: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下甸子村迎宾大道北兴州路17号;电子邮箱:mjbg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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