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8:09 阅读量:0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8月2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兴隆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1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兴隆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研究部署情况
(一)高位统筹,强化部署谋全局。3月14日,我局组织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4月7日,我局印发《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兴隆县公安局党委整改责任清单,成立由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闭环管理,动态跟进提质效。建立“日梳理、周报送、月总结工作机制”,每日动态梳理工作进展,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每周汇总关键数据,确保整改方向精准、举措有力;每月复盘总结成效经验,提炼可复制经验,为巩固整改成果、优化长效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查细摆,凝心聚力促实干。6月15日我局印发《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并于8月14日召开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深刻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修养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兴隆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54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51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3个。
(一)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短板,理论武装不到位。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1)2021年至2024年8月召开党委会148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49次,仅占比33.1%。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督促指导,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2025年,我局共召开党委会27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7次,落实率100%。
2、开展主题教育走形式。
(2)政治理论学习仅局限于读政策、讲文件,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4月28日,我局印发了《兴隆县公安局2025年工作要点》,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机制,明确党建工作在业务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并定期召开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相互融合。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公安铁军”要求差距较大。
3、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3)反馈问题:2021年至2024年8月,党委会上仅2次提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2018年延用至今,2022、2023连续两个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雷同。
整改情况: 2025年3月,我局重新制定了2025年度兴隆县公安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员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入脑入心。并于6月撰写了2025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扎实,信访矛盾化解存在短板。
(4)反馈问题:2023年仅3名班子成员对包联信访人进行接访。
整改情况: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领导干部主动践行“浦江经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挂帅出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带头下访接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重大安保任务及工作日,每天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应群众诉求。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推动不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承德工作上用力不足。
5、“一窗通办”工作推进较慢。
(5)关于犬类准养证核发、出入境管理等简单业务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对全科民辅警未开展单独培训,部分基层派出所全科民警交管业务陌生,办理业务少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犬类准养证核发、出入境管理等业务均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我局已对全科民辅警开展对口业务培训,针对派出所交管业务不熟练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期分批的方式到车管所学习培训,切实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作风建设有差距,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问题突出。
6、制发文件涉嫌造假,文风不实。
(6)2021年以来,为应付巡察整改、上级检查印发的26个文件存在一号多文、一文多号情况,在发文登记薄中查无此文。2023年兴公党〔2023〕33至37号为一号两文。
整改情况:发文工作由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领导签批。2025年以来,我局未出现一号多文、一文多号情况。
(7)2021-2023年印发红头文件179件、190件、214件,与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每年精简文件30%-50%要求相违背。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公文制发精简工作,对无必要事项一律不重复发文。截止目前,我局党委共制发文件3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5.42%,精简成效显著。
7、内控体系有名无实。
(8)关于内控体系有名无实。内控组织机构未发挥作用,内控手册套用企业内控制度,内容里出现“债务融资”“对外投资的管理”等条款及“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图”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专人对内控手册进行修订,现已完成整改。
(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政治堡垒功能弱化。
8、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9)党委对党建工作缺乏指导,10个党支部支委缺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2021年至2024年8月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委对党建工作监督不够,没有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
整改情况:4月29日-30日,组织县局党委委员深入基层对18个党支部分别开展督导;研究制定《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开展述职工作;目前各党支部支委均已配齐。
9、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严重。
(10)2021年以来10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过场,发言均以建议、表扬代替相互批评,18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0日,我局印发了《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好2024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于2月26日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进行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6月15日我局印发《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并于8月14日召开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深刻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11)部分党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不足50%,重大事项表决时人数不足2/3。个别党支部半年才开一次支委会。
整改情况:4月19日,对党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并抽取治安出入境党支部和交警大队党支部的支部手册参与全县支部生活晾晒评比活动。
11、支部手册书写不规范。
(12)机关党支部、食药大队党支部部分会议记录用“热可擦”笔撰写,部分字迹已消失。
整改情况:县局党委定期调阅各党支部的支部手册,进行抽查。要求各支部规范活动记录,如实开展并及时规范记录《党支部手册》,做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和详细内容等信息准确、完整、清晰。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2、干警力量摆布不合理。
(13)反馈问题:关于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警力85人,占全局警力的28.8%,未达到“基层派出所警力应达到全局警力的40%”的要求,社区警务工作受限问题。
整改举措:我局共有21个基层派出所,共计警力136人,占全局总警力的40.84%。
(七)抓巡察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整改质效不高。
13、党委班子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4)《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整改中制定印发的相关制度均未经党委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局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会扩大会,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市委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反思自身存在问题;3月28日在党委会上研究通过了《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
(15)党委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整改措施空洞浮于表面,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谋划。
整改情况:2025年8月14日我局召开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深刻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公安实际工作提出具体举措,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修养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16)监督责任落实与成果巩固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未能持续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责任可量化、可追溯,构建清晰的责任体系。
14、谎报整改进度,实际未完成整改。
(17)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的12个文件的印发日期均在整改报告日期之后;
整改情况:规范文件印发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文件印发工作,强化领导审批,确保不再出现问题。
(18)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印发的《关于在全局党员中推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中出现“本年考评自2016年‘七一’开始”字样。
整改情况:强化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的检查工作,对本次整改工作提交的佐证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责任到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聚焦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施策。对未完成整改的3项问题细化分解,确保责任到人,针对不同问题,坚持“一事一议”,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举措,每项举措都能落到实处。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全力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058507。
中共兴隆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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