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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1 09:00:17 阅读量:0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8月2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兴隆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收到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近期有落实、中期有措施、远期有制度的原则,于3月15日召开专题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8日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26项具体问题逐一剖析,拟定了66项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并形成巡察整改方案。2025年8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检视查摆问题16条,3名班子成员视查摆问题共36条。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6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24个,未完成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关于“抓理论学习不紧不实”问题

(1)针对“抓理论学习不紧不实”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的学习,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截止9月11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2次。二是严格执行《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截止9月11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组织集中学习7次,开展集中交流研讨7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2)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一是政法各单位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贯彻落实。2025年以来,政法各单位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情况15次。开展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1次,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2次。二是开展纪律作风督导检查1次。为2025年9月1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先后对县公安局雾灵山派出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进行纪律作风检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三是已对《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暂行规定》,各政法各单位共计组织干警各类培训28次。

3.关于“推动建立政法干部协管机制力度不足”问题

(3)针对“推动建立政法干部协管机制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派员参与组织部对政法干警考察1次。二是制定《兴隆县政法系统风腐同查工作机制(试行)》,聚焦“六大领域”开展同查,实施“四步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三项监督”手段,坚决惩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同步整治作风顽疾,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委政法委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为县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政法队伍建设、扫黑除恶举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材料2次。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不足”方面

4.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办法不多矛盾纠纷总量高位运行,化解矛盾和风险办法单一,缺乏有效举措。”问题

(4)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办法不多矛盾纠纷总量高位运行,化解矛盾和风险办法单一,缺乏有效举措。”问题

一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综治中心内部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并建立了《综治中心工作职责》、《综治中心工作流程》、《综治中心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协同配合 、会商研判、情况报告、流转交办、预警通报、跟踪督办等七项制度,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回访、统一归档“六统一”,形成工作“闭环”。截止目前,综治中心受理矛盾纠纷608件,已化解375件,化解率61.67%。二是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18次,研究分析信访形势,解决重点信访问题。为防止重点人员脱管失控,要求各乡镇对重点人员做好“五包一”包保制度,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走访、慰问,时刻关注人员的动态信息。

5.关于“对三类重点人群及社会矛盾专项摸排化解不彻底”问题

(5)针对“对三类重点人群及社会矛盾专项摸排化解不彻底”问题

一是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2.08万元,涉及48人。民政系统开展精康融合专项行动以来,共发放免费药品6余次,共救助特困家庭20人次。县卫健局每季度对精神障碍患者人员开展风险评估。二是对进京赴省访,未化解的重点信访事项建立详细台账,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逐案向责任单位交办、督办,明确化解要求,定期督办。为防止重点人员脱管失控,要求各乡镇对重点人员做好“五包一”包保制度,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走访、慰问,时刻关注人员的动态信息。三是我县在专项行动以来排查矛盾纠纷822件,化解478件。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欠缺,统筹推进平安兴隆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6.关于“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

(6)针对“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去年专项行动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并列为县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突出抓好“四个强化”,持续保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降态势。二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违法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

7.关于“指导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问题

(7)针对“指导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大平安村创建力度,强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9万份。加大排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积极调动群防群治力量,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和满意度。截止2025年9月,开展法治宣传13次。三是通过网格员,结合网格内多发、易发矛盾类型,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避免小矛盾拖成大问题。截止目前,已调解纠纷578件

(四)关于“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有短板,协调推动法治兴隆建设不到位”方面

8.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8)针对“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25年7月8日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市委政法委印发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意见>落实清单》进行学习部署,进一步强调政法各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专题汇报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兴隆县政法系统于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开展“政法系统失职失责”问题专项整治。政法各单位严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法系统失职失责”问题专项整治进展台账及各自承担的事项,细化整改举措,严格推进整改。截止目前,11项任务清单中除整改任务中除“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整改整治、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全面推进建章立制”5项长治长效整改任务及1项组织开展全省政法系统2025年度政治督察整改任务外,其他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政法各部门制定或修改制度机制共计 31个,全县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三是制定《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政法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措施》,形成完备有效的八小时之内“工作圈”、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内控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四是已完成《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责任分工方案》的制定,并下发至各政法单位。向全县政法干警及家属下发《政法干警廉政家书》,县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活动。全县各政法单位共计开展警示教育30次。

9.关于“代管法学会工作不到位”问题

(9)针对“代管法学会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重新安排法学会办公场所。二是除会长、常务副会长外均进行变更。

(五)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0.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兴隆县委政法委谈心谈话制度》,逐层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已做到全覆盖。2025年7月开展1轮廉政谈话。二是2025年2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2025年6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本单位内部4名党员受党纪处分的情况进行剖析,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四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中央和省重点案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次。

11.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用力不足”问题

(11)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对2024年度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政法系统失职失责”“扫黑除恶不深不透”两个专项整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整改提升。上报兴隆县委政法委关于2024年度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报告,认真梳理兴隆县政法系统各单位2024年度满意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并制定整改举措,对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进行谋划。二是结合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活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202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责任目标,落实班子成员常态化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20余人次,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2025年至今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对《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进行修订,明确1名班子成员包联1个政法单位,2025年2月,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均按照包联单位分工列席各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2025年6至8月间,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列席涉及巡察整改及“回头看”政法部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2.关于“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不经常”问题

(12)针对“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不经常”问题

一是形成常态化派驻监督长效机制,对“三重一大”管理的常态化监督融在日常,抓在经常。二是2025年上半年参加书记办公会审议“三重一大”问题7次。2025年7月底与主要领导、重要岗位开展廉政谈话1轮。

(六)关于“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短板,防控风险有漏洞”方面

13.关于“文风不实,制度制定流于形式”问题

(13)针对“文风不实,制度制定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已完成对《兴隆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两个制度的修订。二是2025年至今,共制发文件16个,均严格按照审批签发和印发流程,做到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三是对2021年以来制发的204个文件进行“回头看”,对格式不严谨、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修改。四是于3月22日、5月8日、6月25日分别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学习了新修订保密法实施条例、开展相关保密知识培训,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五是落实保密规章制度,调整保密委员会人员,并严格保密文件流转程序。购置保密文件柜,专门存放涉密文件。

1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4)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二是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机关财务行为。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2次,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5月10日,机关财务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条例》。

15.关于“落实党中央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问题

(15)针对“落实党中央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问题

修订《县委政法委日常公用支出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用品不得超过规定单价上限、不得拆分采购

(七)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投入政法工作精力不足”问题

(16)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投入政法工作精力不足”问题

一是2025年1月,县委组织部对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4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政治处主任1人。2025年3月,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调整分工。二是截止目前,县委政法委“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政法工作亲自部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点事项,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重点工作调度协调会30余次,不断提升统筹协调质效。常务副书记不再担任非主责主业拆迁任务,已不再抽调拆迁工作;副书记不再主持信访工作,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机关运转与业务推进更加规范高效。

17.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17)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2025年3月至今,共计召开书记办公会22次,均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项审议,严格落实“逐一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举一反三,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5年2月24日书记办公会研究维稳经费使用问题,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全程监督。三是2025年至今,共召开班子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2次,会议程序及记录内容合规规范。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8)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门通过招录、遴选、调配等方式充实干部队伍,提升本单位年底干部占比,实现结构功能双优。二是2025年1月,县委组织部对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调整后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8岁;2025年3月,按照《兴隆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任命股级干部6名,股级干部平均年龄44岁。截止目前,县委政法委现有干部职工23人,45岁以下7人,占比30%,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1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弱项”问题

(19)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弱项”问题

一是2025年6月30日,班子会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中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截止2025年9月份,“一把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11次,其中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大会6次、党课宣讲2次、主题党日1次。其他班子成员也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组织活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已对2022年度雷同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进行修改,坚决杜绝出现雷同问题。三是6月3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在处分期被评为合格党员进行通报,并予以纠正。

2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执行常态长效机制刚性不足”问题

(20)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执行常态长效机制刚性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兴隆县委政法委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方式开展廉政谈话。2025年3月开展廉政谈话1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南在班子会上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025年7月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南与班子成员、关键股室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廉政谈话1轮。二是通过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政治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聚焦常态长效,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切实以最严的工作举措、最硬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杜绝反馈问题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真正落到实处。注重结合融合,把巡察整改融入工作日常、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用足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5051191;电子邮箱:xlxwzfw@163.com。

(联系人:狄慧娟、职务:政治处宣传教育股负责人、电话:03145051191和13932487827)



                 中共兴隆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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