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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来源:兴隆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10:24:10 阅读量:0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于20226上旬7上旬,对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2个县直单位党组蓝旗营镇孤山子镇2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对蓝旗营镇大山村、东风村、榆树沟村、蓝旗营村、马圈子村和孤山子镇大佐村、天高村、地厚村、王杖子村、榆木岭村1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相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巡察组通过发布巡察公告,在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开通兴隆县002号邮政专用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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