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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案例

来源:兴隆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07 08:09:01 阅读量:0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马金成违规将公务加油卡占为己有,为私人车辆加油问题。201711月至20191月,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马金成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便利,将单位一张公务加油卡隐匿,并注销补办新卡,先后用此卡为其私家车累计加油52次,合计金额1万元。时任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王琳在公务加油卡注销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责任。20194月,马金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王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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