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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案例

来源:兴隆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07 15:39:59 阅读量:0

兴隆县财政局司机井振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井振民擅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家及其朋友个人用车累计加油42次,共计4654.48元。2019年1月,井振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兴隆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齐冠宇、主管办公室事务的工作人员刘柏红被诫勉谈话,该局先后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干部郭海军、刘锐、冯恩武被提醒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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