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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兴隆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兴隆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兴隆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0 15:35:09 阅读量:0

中国共产党兴隆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新时代“四个兴隆”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建议,是切实可行的。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现代化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新时代“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祛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推动巡察监督全覆盖。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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