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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9 15:55:43 阅读量: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8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对承德市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2月3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听取省委九届第五轮巡视情况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5日召开了全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议,对全市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12月14日认真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聚焦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见人见事见思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一些重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了做好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周仲明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丽虹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安国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1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别负责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工作由周仲明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先后主持推进会、调度会等相关会议7次。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抓好分管系统、单位和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各方协调联动”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落实体系。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对标任务。市委第一时间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标上级精神、对标省委整改标准、对标承德发展实际,逐项梳理分解,研究精准举措,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确立了“1个指导思想、4项整改原则、3步阶段安排、7大工作措施”的总安排,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印发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16+3专项工作方案》,对症下药、细化量化,着力推动整改落实抓具体、动真招、见实效。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倒逼整改落实。市委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协调调度、过程管控,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巡视整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把巡视整改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把整改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到位。

  二、扎实有力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宣传不够扎实,有的与实际结合不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动态学习机制,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做出安排部署,力求学懂弄通做实。近期,集中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省“两会”等会议精神,在深化学习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坚定了新时代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严格抓好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发了加强和改进学习、提升质量2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和程序。坚持以市委理论中心组为龙头,创新方式方法,巩固学习成效,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集中交流研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着力推动理论学习宣传全覆盖。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累计培训县处级干部1300多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8.1万人次,正在积极筹备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在承德新闻网、和合承德网首页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刊发宣传稿件200余篇;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通过走村入户、集中宣讲、制发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党的最新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结合实际抓好政治性警示教育。市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将省纪委监委和我市查处的9起典型案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全市宣传、政法等系统、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卫计等部门也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自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印发典型案件通报5期,公开曝光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涉黑涉恶“保护伞”等方面典型案件27起,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坚决与郑雪碧、苏爱国、蔡福浩等人划清界限,以上述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素材,筹备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坚决肃清恶劣影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工作部署不到位,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市委改革办于2018年12月4日、7日、26日分别专题调度改革进展较慢的11个部门、12个整改事项,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11个部门下发了《重点改革事项督办单》,确保整改到位。2019年1月21日,召开整改“回头看”调度会议,要求涉及部门抓好巩固提升。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改革办和改革进展较慢、扣分较多的11个单位、4个县区均成立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认真开展约谈,“一对一”约谈11个市直部门一把手,明确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抓好整改提升。四是全力抓好整改,针对“4个县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仅完成40%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集中盯办相关县区,先后下发2次整改提示函,4个县区按照“每个县区完成1个试点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任务”要求,分别制定改造方案,共确定4个村为试点村,大力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章程制定、成立组织等程序性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针对“2017年统一考核中,被扣15分以上的单位12个,2个部门分别被扣61分和90.91分”的问题,市直相关部门结合深化机构改革,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强化职能管理刚性约束。市直相关部门管理体制问题纳入县级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安排。另外9个市直相关部门均紧密结合各自改革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整改,完成了扣分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支撑。五是加大改革督查力度,创新改革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改革事项“六个一”工作推进制度》,在原有“1+3”督查体系基础上,制定了“1+4”改革督查制度体系,1月15日以通知形式下发全市。对承担年度改革任务的58个市直部门,和9个国家级、5个省级试点进行集中督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六是举一反三巩固提升,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扎实做好2018年改革考核迎检工作,12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省考评任务调度会,下发了《关于做好省考评我市改革规定任务的通知》,对承担规定任务的37个市直部门进行集中调度,力争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所有涉水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实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到位。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压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构建“1+1+N”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出台《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巩固拓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用,积极探索“GEP”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市县和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按照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健全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设置生态环保专项考核项目,明确加减3分的考核权重,12月27日向各县市区正式印发了《承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目前已经按新的考核办法完成考核工作,有效提升了各级干部的生态文明责任意识。

  2.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要求不够到位,有些民生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精准高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至2018年7月,仍然有不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为贫困人口”问题。2018年10月初,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和标注,自然减少人员658人。同时开展了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11-12月,新识别贫困人口702人、贫困人口自然增加1047人、自然减少2169人。二是关于“对贫困地区易地搬迁督查推动不力,至2017年仍有个别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相关县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全市162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其中已竣工入住141个,主体建设21个,已累计搬迁入住47774人,其中贫困人口搬迁入住25388人,较省下达年度任务18404人多完成6984人,完成省下任务的138%。承德县、平泉市、兴隆县、滦平县、围场县、丰宁县、隆化县等7个县已超额完成年度搬迁任务,宽城县已提前完成年度搬迁任务。三是关于“重复领取易地搬迁费”问题。截至2018年3月底,相关县区已将有关人员“十二五”期间政策资金退回国库。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支付劳务费”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时任主管领导作出深刻检查,2018年12月28日,已经将用于支付劳务费的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上缴市财政局。二是关于“个别种养殖合作社2016年骗取财政扶贫资金”问题。该县纪委已于2017年给予该乡镇时任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时任县扶贫办相关责任人与其他问题合并立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合作社虚报冒领及挪用的扶贫项目资金已上缴国库。三是注重源头防范。严格落实廉政提示函和扶贫资金同时下达制度,推广使用资金支付联签联审的“四联签”确认制度,强化实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公示公告制度,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发挥资金监管主体作用,确保扶贫资金阳光运行。四是强化绩效评价。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覆盖全过程的资金动态监管。同时继续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作用,引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国家、省指标体系,精准选好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完善验收办法,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民生领域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一是顶层设计城市交通体系。从提高城市道路承载力入手,谋划城市主城区重点道路建设项目,已编制完成《承德市2019-2021年主城区道路建设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印发实施。二是加快推进道路建设,8项工程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5项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9年全部开工建设,部分工程竣工使用。三是统筹推进2019主城区道路建设,目前6个项目已完成前期谋划,后续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四是调整优化市区至高铁站的67路、68路等公交线路,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智能化改造,积极建设立体车库,努力增加停车位,缓解道路通行压力。二是关于“老城区改造提升慢”问题。2018年12月7日,双桥区2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部按期完工。同时制定了《承德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正在筹集资金,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另外,出台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强化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三是关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不到位”问题。垃圾治理方面:一是对全市8县4区的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随机抽查了24个乡镇4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情况,推动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全部建成投运。三是在现有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的基础上,大力提升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覆盖面。四是制定了《承德市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污水处理方面:一是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监测。将排水量超过100吨/日、尾水无法回用且具备在线设施安装条件的污水处理站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行实时监控。二是加快污水治理工作。全市已有230个村庄完成污水治理工作,2019年计划再安排50个村庄污水治理任务。三是全力推进宽城县省级农村污水试点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基础调查和《宽城县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四是统筹推进农村污水项目建设,编制了《承德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已通过复审,开始挂标,预计3月底前印发实施。四是关于“现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省规划目标有差距”问题。一是拟于近期下发实施《承德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在市本级和全市及各县市区2019-2020年分阶段加速推进体育场地建设,切实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二是持续实施体育器材“六进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对乡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和家庭进行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安放,不断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冰上运动中心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待设备调试验收后,投入使用。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时不够到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快”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新兴产业规模小、总量少,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不大”问题。一是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根据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承德资源禀赋优势,市委全会已进行安排部署,对原有十大绿色产业,进一步精准聚焦,科学确定了重点培育发展的“3+3”绿色主导产业,同时着眼于县域经济发展,在全市全域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基础上,每个县重点培育2个特色产业,构建县域经济“1+2”特色产业体系,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动,打造具有承德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高标准编制行动方案。逐个产业制定行动方案,并邀请知名专家和高水平团队全程参与,让产业谋划更权威、更专业、更具指导性。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实行一个产业“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发展规划、一支产业基金、一个招商平台、一本任务台账”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定期调度、专项督查、考核排队,强力推进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大刀阔斧出台改革举措,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审批时限从210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2018年新增市场主体2.6万户、其中企业8390户。大力实施“走千企帮万家”行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给企业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为企业解决问题1246个。四是强力推动实施。深入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工程,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创新培育工程,重点技术改造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和标准体系创建工程,目前66个项目入库省级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其中苏垦银河连杆环保连杆等4个技改项目获得批复;承德钢铁集团技术中心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承德荣茂铸钢新型奥铁体球铁河北省工程实验室通过省发改委验收;华远自动化智能化汽车总装装备等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省级批复;苏垦连杆等3家企业参与制定的5个国家标准,金建检测参与制定的2个行业标准全部发布。二是关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问题。一是加强顶层谋划。2019年1月10日,召开全市科技大会,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推进路径、保障措施,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二是深入落实“1+9+N”科技创新系列政策,激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目前74家企业通过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评审,242家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大力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64个项目获批,获得项目资金3747万元。推进市级创新基金改革,对无抵押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信用贷款等方式,已完成10家企业6208万元的增信基金贷款。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等人才计划实施,全市科技英才达到44名。大力推动创新研发平台建设,2018年新建省级研发平台14家,联合京津共同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9家,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招硬招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固定资产投入增长较慢”问题。一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竣工、扫尾项目抓投产的工作思路,启动了重点项目“冬季攻坚行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建立了“一对一”包联帮扶机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52个,举办了“重点项目银企对接洽谈会”,帮助项目单位破解融资难题。另一方面加强调度监测。数据上报阶段,实行了“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强化投资入库统计意识,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完善手续、据实上报,确保投资项目源头数据质量。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工程,在建亿元以上项目1006个、10亿元以上项目133个,竣工投产329个;29个省重点项目、220个市重点项目全面开工。二是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较慢”问题。一是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依托综合治税平台,不断加大涉税信息的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实行重要时间节点收入日报制度,推行财税部门组织收入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强化非税征管,在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同时,加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征收管理力度,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做到以票控收、以票促缴,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深入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行动,强化对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监管稽查,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抓好财源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帮扶、重点项目建设“四个一工程”,落实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国投集团组建,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三是关于“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增长较慢”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实施了《强力实施新时代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推动承德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为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陆续出台了《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吸引利用外资政策性文件,并高标准推动政策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2019年承德市精准招商行动计划》等文件,同时针对京、津、沪、广、深地区及海外地区全面开展精准招商,先后组织开展了外经贸企业对接洽谈、承德市(深圳)招商等一系列招商活动,达成了一批合作意向。三是加大包保帮扶力度。紧盯全市重点外资外贸项目,因企施策、解决难题,大力提升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水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中央明确的创新发展项目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装修完毕,工作人员已经入驻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和搬迁预计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4月1日后正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的方面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检查不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已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级以上开发区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同时加强检查核实力度,对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内容的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坚决返回重报,确保全部达到要求。三是市纪委监委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写入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报告中,将在全会上安排部署。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自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范围。四是教育主管部门在落实民办职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结合今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强化自查和督查,推进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培训班,包括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在内,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约谈教育工委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强化其履行好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职责。四是召开各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夯实责任,强化举措,完善考评体系。五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六是出台《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化阵地管理较松散”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有关部门对所属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管理松懈,非法出版物仍在发行”问题。首先加强对各类社团和协会的管理。召开2018年度学会工作年会,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学会管理办法》。指导各学会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党小组,明确学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该学会中的党组织负责,主管部门党组负责对学会中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对所属学会各《章程》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修订。四是对所属学会进行每年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深入到学会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讲。出台《学会管理工作四项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活动事项报备制度、会员学会及挂靠单位双向联系制度、民间学会约谈制度等四项制度。与省级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发挥党的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调研活动,形成《所属社会组织管理情况报告》。其次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大专项治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强化威慑,严办案件,规范出版行为,避免出现监管盲区。目前已经将问题涉及的非法出版物予以停刊,并通知其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发行手续,未办理前不能复刊。经大力排查,发现另外一刊杂志也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已经对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其立即停止该刊物的发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发行手续,未办理前不能复刊。对全市29家连续性内资出版物和6家出版发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连续性内资出版物管理,要求新获批的一刊出版物立即报送样刊备案,已经落实到位。二是“有的县区部分文化站没有基本图书资料”问题。加大投资力度,对该县8个建设水平较低的乡镇文化站进行升级改造,对每个乡镇文化站进行再投入,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县37个乡镇文化站配备儿科技类图书、书橱、点歌机等。召开全县文化站长会,对文化站长进行各项业务培训。三是“有的县区农家书屋“空壳”现象突出,部分书籍低俗化”问题。对全区63个行政村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进行实地监督,并对建设不达标、制度不健全、免费开放不到位、存在低俗化图书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现场督导并整改。对辖区内6个文化站站长和63个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区领导带队,实地查看指导农家书屋整改工作。在相关村举办了农家书屋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现场会。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选人用人规定问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2018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扎实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超配干部整改台账,认真核对超配干部情况,深刻剖析超配原因,分类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统筹全市干部资源,扩大干部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快超配处级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结合机构改革集中整改消化超配的乡科级干部。目前,已整改消化一批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涉及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的通知》,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宣传力度。修订完善《市委管理职务任免工作流程》,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任免干部,进一步提升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违规进人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全市违规进人清理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全省违规进人问题专题整改会议精神和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若干意见》,向相关单位反馈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全省违规进人专项整改会议有关要求,对新发现的问题人员另册管理。同时严格按照省规定要求组织专项考试考核消化整改另册管理人员,具体时间待省里统一安排。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严肃追责问责。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改工作中,对新发现违规进人问题的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倒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5人。四是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规范做好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工作,防止问题复发反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解决党组成员超配等问题。对存在超配党组成员的3个市直单位,在扎实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已通过免去部分干部党组成员职务的形式完成整改消化工作;存在超配党组成员的有关市直单位为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按照政策暂时超配,逐步整改消化。对配备不担任行政职务党组成员的3个单位,已通过免去相关同志的党组成员职务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规范党组成员配备。结合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党组设置和党组成员配备工作,除按机构改革政策允许暂时超配党组成员外,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配备党组成员,坚决杜绝新增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增强政策执行刚性。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涉及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的通知》,把《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强化对党组成员配备政策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低职高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迅速行动,市委组织部责成市直相关部门党委已于2019年1月21日免去8名副调研员兼任的乡科级职务。二是加强干部任用的政策把握,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涉及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的通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机构改革完成后,修订《市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严格按照规定的职务名称和管理权限任免干部,杜绝新增“低职高配”等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个别干部身份学历存疑”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存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调阅原始基础材料和走访知情人等形式对3名同志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依据政策进行认定和处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及发展党员相关政策规定,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对3名同志的身份情况进行组织认定。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任前审核制度,不断规范提升干部档案工作,做到“凡提必审、凡错必究”。加大对市、县、乡、村党务工作者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从源头上提高干部档案材料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分别召开会议,传达通报了巡视整改问题,研究确定今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每年至少研究4次党建议题,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自反馈问题以来,市委常委会已3次、市政府党组会已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建立推行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市、县(市、区)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县(市、区)委常委至少建立1个党建联系点,进行指导,抓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各级党委(党组)逐级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压实主体责任。市与县、县与乡均签订了2019年度“责任状”。四是实行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巡察、督考范围,加强监督指导。市委、11个县(市、区)委全部召开了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考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8个单位均召开会议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对存在以票定档问题的党员重新核定了档次,对违反发展程序的党员重新履行了入党或认定党员身份手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未回收存档的及时进行了集中归档。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把“责任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追责问责,推动任务落地有效。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每年整体轮训一遍,提升业务能力。四是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办法,积分按日常考核占总分的80%、年度评议占总分的20%加权计算,解决简单以民主评议得票定档问题。五是建立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联查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年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联查,通报问题,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年龄老化、学历低”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摸清底数。对全市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行统计,建立台账,为做好今后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二是制定计划。制定了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宏观调控。三是结合2018年村“两委”换届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换届后,各项指标均高于往届和省定标准。四是制定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优秀人才库”。五是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村“两委”换届后,实现了市级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3个深度贫困县(围场、丰宁、隆化)村委会主任培训全覆盖。县、乡两级对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全覆盖。六是建立落实村“两委”干部退出制度。明确退出条件,把违法违纪、涉黑涉恶和履职不力等问题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及时清理出去,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队伍建设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门会议,通报了全部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和个别违规发展党员村具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均为2017年度排查的,且排查后已经开展了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月20日,大部分村已完成整改,其余各村2019年底前可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追责问责,盯办解决个别村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承德县委组织部对违规发展的党员给予不承认党员身份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学习政策,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能力。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政策性文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解决重视不够、业务不熟问题。四是动态掌握各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情况,建立台账,强力督导,确保消灭连续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白点”村。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性不强,顶风违纪问题仍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问题较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个案核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对5个单位的6个问题进行了函询、对4个单位的5个问题进行了初核,其中10个问题查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但未发现违纪行为。共处理责任人18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二是问题涉及的具体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强调纪律以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等措施,积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0项,努力推进各自存在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整改成效。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安排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12月27日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财务账目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截至2019年1月10日,全市共发现问题线索62件,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39个。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检查发现的35个问题已交办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二是督促整改落实。2018年12月24日,市纪委向市直各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国企、院校纪委发了工作提示函,明确要求各单位12月30日前组织全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月15日前对规范性文件和本单位内部制度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市直各单位按照要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支部活动等形式,普遍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2件,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内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新建制度32项,修改、完善75项。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针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利用土特产品谋私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10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个案核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对3个单位的5个问题进行了函询、对3个单位的4个问题进行了初核,9个问题均已查实。共处理责任人14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另责令相关院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问题涉及的具体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开展自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以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等措施,积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7项,努力推进各自存在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整改成效,有效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开展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联合检查方案》,计划2019年度分批次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近期组成了9个联合审计组对122个单位(其中市直23个、县区99个)开展检查审计,共发现问题9件,涉及资金26.27万元。市财政局、审计局已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拟按程序移交市纪委处置。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及各种费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个案核查处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对4个单位的4个问题进行了函询、对2个单位的2个问题进行了初核。6个问题均已查实。共处理责任人6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4人;另责令1个市直相关单位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另一个市直相关单位问题线索经函询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已转入初核程序,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其他问题线索并案处理。二是问题涉及的具体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开展自查退缴资金、完善制度等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督促市直各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对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进行清理。截至2019年1月10日,各单位已完成此项工作,并形成专项汇报报市纪委留存。制发了“两节”期间查纠“四风”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类问题线索12条,已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办核查。

  2.关于“有些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存在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放城乡低保和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措施:经对全市现有低保对象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的全面复核,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退出发放范围,对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进行追回。为切实汲取教训,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关于规范城乡低保发放方面:一是实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低保精准核查精准认定工作,切实摸清底数,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死亡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严格落实低保家庭长期公示制度。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将辖区内低保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在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关于规范残疾人生活补贴认定发放方面:三是严格审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资格是否准确,是否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核查清理死亡、外迁等补贴对象,严格审核落实新增申请对象。四是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残联与民政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数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形成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养老保险工作不实”问题。整改措施: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人员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做清零处理。市县两级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深刻检查10人,政务警告3人。为切实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管理、提升素质。细化了任务目标、检查内容,加强各级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经办人员行为,做到可防、可控。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复参保数据的比对和处理。并在市县两级和各部门间建立协调联动的数据比对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建立人脸识别认证机制。在全市推行人脸识别验证及社会化征缴工作,加大人脸识别认证的密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精减‘文山会海’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发精文减会配套文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承德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提高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的意见》等文件,对全市党政机关严格会议文件审批把关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实现全年会议文件总量下降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认真部署开展文件会议专项检查。整改期间,市“两办”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深入查找造成“文山会海”的原因和症结,专门下发了《关于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精文减会工作力度的通知》,对严格计划管理、控制规格档次、从严审核把关、加强督查问责等做进一步重申和强调;制定了会议审批筹备流程图、文件审批起草流程图。自反馈意见以来,以市委名义印发文件35件,同比减少3件,下降8.6%;召开会议16次,同比减少2次,下降11.1%,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制度规范。针对“检查多”“考核多”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执纪监督检查等做出具体规定,大幅度压缩督查检查考核,切实让基层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变化新成效。

  3.关于“专项治理还不到位,存在乱作为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有部分资金没有收回”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卫计系统将收缴的违规资金上缴到指定账户;其余违规资金也已上缴到相关县(区)财政部门。同时,将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组或县区纪委监委查处。二是关于“市直有关单位2015年至2016年超标准收取认证费”问题。已将超标准收取的认证费全部退还零售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单位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三是关于“市直相关部门2015年度将事业型收入直接用于弥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费支出”问题。市政府已明确将调整撤并后的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市财政预算,事业型收入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遗留问题。对原该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四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举一反三自查。市直有关部门除巡视组反馈问题外,自查又发现超标准收取认证费2.6万元,现已完成整改,所涉资金已全部退还企业,并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受理举报严查。针对“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的物业、停车场等乱收费热点问题,约谈了市区5家大型物业公司、3家医院停车场负责人,就严肃执行收费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提出了具体要求。随机选企抽查。抽查了市区2家物业公司、2家停车场的收费情况,现场纠正2家违规收费企业,明确了整改要求。建立清单审查。把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和编制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列入市物价局2019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审查制度,对发生乱收费的单位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指定下属企业垄断经营”问题。整改措施:从2018年12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市场监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119家,排查出隐患1328个,整改完成1133个,立案38起,其余195个责令限期整改。

  (四)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及时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了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了情况,提出了批评,责令立即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和举措,并引以为戒。二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在民主生活会中,发挥书记把关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督导组督查作用、纪检和组织部门督改作用,强化会前审核、会上指导、会后检查,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有关市直部门制发文件,对民主生活会特别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进一步规范;有关县区相关责任人均已做出检查。二是加强日常沟通了解,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四必谈”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必谈),增进了解,打消思想顾虑。三是注重发挥“班长”示范带动作用和参会上级领导、督导组、纪检与组织部门监督指导作用,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再次核查问题,复审处理结果。对存在填报不一致问题的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核对,市委组织部对存在漏报问题的人员已给予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检查;对存在瞒报问题的人员给予诫勉处理,其中给予双开处分1人。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加深对政策规定的理解。结合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采取印发通知、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将易错易漏事项进行重点提示,发放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对填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政策掌握水平。三是加大查核问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两项法规”,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查核、随机查核工作,充分运用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等组织处理手段,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划出底线、亮明红线,对存在严重瞒报、漏报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关于“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出借和出售、出租国有资产”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利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排查结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集中或分组督导检查,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整改查处到位。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形成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理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大项目未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涉及的8个具体问题线索进行查处,经核查了结2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7人。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专项清理整改动员大会,对2015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邀请省里专家,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专题培训800多人。开展政府采购专家征集工作。现已征集市本级专家190人,各县区专家271人,并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了专家培训及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自查。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对重大项目招投标问题正在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交叉检查。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进行全覆盖的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行电子招标。2018年底,已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自2019年起,全市重大项目及政府采购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全部进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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