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30 09:43:53 阅读量:0
按照七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自2026年4月中旬至5月底,县委组建3个巡察组,对县委社会工作部、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2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兰旗卡伦乡烧锅村等1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韩丽梅
被巡察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刘君英
被巡察单位:兰旗卡伦乡(烧锅村、北泉沟村、二把伙村)、四道沟乡(庙宫村、永合义村)、哈里哈镇扣花营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张新
被巡察单位:朝阳湾镇(五间房村、边墙村、大局子村、油坊村)、棋盘山镇(二十九号村、沙里把村、金水泉村)、杨家湾乡兴巨德村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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