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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双滦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双滦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01 11:37:30 阅读量:0

——在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双滦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承德市双滦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书记赵振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省委王东峰同志在省纪委全会、市委周仲明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 区委带领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意志坚定,以上率下、措施有力,为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证。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坚持精准执纪理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双滦呈现出正风反腐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纪律、强化执行,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优化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准则四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1463人次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澄清问题11人次。督促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把整治“微腐败”和“一问责八清理”自查自纠过程作为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过程,全区召开党组织专题会311次,谈心谈话4962人;擦亮、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督促11名区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深刻剖析。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以及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直接查处和督办问责19人,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牢牢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区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常委会先后20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两个责任”履职痕迹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一账三册”为抓手,率先实行“两个责任”履职痕迹化管理工作机制。区委书记赵振清同志率先垂范,通过定期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约谈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6人次;检查指导各区委常委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纪实手册2批次,作出近40条批示意见;区四大班子各位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查阅分管领域履职留痕情况。完善问责制度,编制《纪检监察问责工作常用法规制度汇编》和《双滦区2017年重点问责工作清单》,进一步构建明责、督责、追责的责任落实链条。严肃问责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双滦区“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全区共问责9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28人,批评教育46人。

(三)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探索践行“四种形态”方法路径,特别是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制定实施《双滦区监督执纪谈话办法(试行)》,着力抓早抓小,全区提醒函询诫勉干部332人次,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央省市媒体多次刊发。坚持精准执纪,突出执纪审查“三类重点”,持续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37件,同比增长29.2%;初步核实97件,同比增长10.2%;立结案73件,同比增长46%;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同比增长34.8%;其中处分乡科级16人,同比增长100%。所处理党员干部中,四种形态分别占55%、32%、8%和5%。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9人,重点查办双滦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文秀等人私分公款等一批典型案件。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审查,促进审查工作规范提质增效,在2017年度案件质量大检查工作中全市排名第三。

(四)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成效显著

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并整改问题664件;组织处理821人,涉及整改资金303.285万元;初核问题线索83件,立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修订、新建各项规章制度86项。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问题1022件,整改740件,问责873人,其中组织处理17人,纪律处分29人;清理制度48项,新建制度118项。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查处违纪案件7件,组织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办双塔山镇单塔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于振虎、村主任于国、村出纳李金茹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本单位财物以及偏桥子镇杨泉子村党支部书记苏万凤、村主任苏利套取并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彰显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

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着力推进巡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一办两组”巡察工作机构,筹建“一长两员人才库”。研究制定我区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和2017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把握时序,统筹推进。深化政治巡察,将“微腐败”专项治理、“一问责八清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三个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主要业务流程及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细找潜在问题,带着问题“出诊”,确保精准巡察、对症下药,巡察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增强。区本级全年完成对51个基层单位的巡察,发现整改类问题115个,梳理出问题线索48件,立案审查4件。认真做好县区两轮次交叉专项巡察工作。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狠抓省市委专项巡视(察)和巡视(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核查问题线索29件。

(六)驰而不息反“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惩防并举,呈现出党风政风好转、社会风气上扬的崭新气象

紧盯年节假期,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者,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创新监督手段和查纠方式,深入分析“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着力解决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设立“随手拍”微信举报、电子信息查询和干部作风网上监督评价平台,织密群众监督网。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件,处理12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厚植改进作风的思想根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区7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清风紫塞”辅导讲座活动;对5批412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全区警示教育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议,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推动惩治成果向教育成果转化;编印《准则》《条例》学习手册3000余册,发至全区党员干部手中。加强“一网一微一端”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家风和家规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承诺活动,倡导新风正气。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激发活力、增添动力,纪检机关治理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

按照“四位一体”模式进行综合改革,调整纪委内设机构,增设监督室(巡察组),全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全部落地。区委担当主责、纪委履行专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转隶、监委组建挂牌全部到位,进入了深化融合阶段。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集中宣讲18场次通过“周五大讲堂”,“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执纪违纪行为的发生。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专题片,引以为戒、自律自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深刻体会到,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其根本是做到六个必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对标看齐,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与担当,才能保证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迈进。必须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激发责任担当,加大考责问责追责力度,以责任传导引领、以责任考核驱动、以责任追究压阵,才能促进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应尽之责。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在惩治腐败、纠正“四风”、强力问责上下功夫,保持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必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精准执纪,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把严管与厚爱、严惩腐败与宽容失误结合起来,才能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必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必须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做到严字当头,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才能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回顾过去,成绩斐然;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具体表现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没有落到实处,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责任不清、担当不足,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还依然存在,特别是部分村干部无视纪律、不守规矩、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时有发生;违反工作作风和纪律问题依然存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仍然艰巨,作风建设还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官不为”现象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理念、能力素质、方式方法等还没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警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委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党内监督,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精准执纪惩贪治腐,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双滦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双滦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牢牢把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着力构建和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双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务实举措。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动双滦高质量发展、实现“五个更大突破”等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贯彻落实做样子、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直至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追责问责、谈话函询、初核了结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受处分作出深刻检查的规定,为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供目标和靶子。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重点解决村级党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视党纪党规、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负起来。精细划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的责任界限,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深化“两个责任”履职留痕制度机制,努力形成具有双滦特色的专责监督工作模式。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省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二)聚焦纪检和监察定位,体制改革激发生机活力提高监督效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按标准施工、按规范执行、按步骤推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建立案管、监督、调查、审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流程和文书,抓好各项政策和工作衔接,实现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紧盯监委职能职责履行,建立完善纪法、法法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部署,严格落实区委《2017-2021年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常专结合,突出以“专”为主,扎实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等工作的重点巡察,开展好对土地收储和拆迁工作的专项巡察,累计完成五年工作规划全覆盖任务的50%以上。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两手抓,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深化再巡察,确保巡察成果落地。

健全完善监督覆盖体系。严格落实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的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衔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结合村“两委”换届,统筹抓好村级纪检委员配备,完善乡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制度,实现“最后一公里”监督全覆盖,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

(三)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不懈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配套制度和区委实施办法,发扬钉钉子精神,强监督、严惩治、防反弹。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严格家教家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肃问责。深入实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超标公务接待、变通票据违规消费、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强化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绝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

旗帜鲜明刹“歪风”。继续深化“自查、巡查、联查、抽查”的查纠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认真开展“十查十改”活动,聚焦脱贫攻坚、惠农补贴、项目建设、基层社会管理等领域,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强化源头防控治理,对下抽查复核工作汇报、履职报告等绩效内容,严肃问责编造数字、弄虚作假行为,对上跟踪监督督导、调研等活动,严肃问责只听汇报提要求、不解决实际问题等搞形式走过场行为。

弘扬正气树新风。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凝聚正能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元素,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四)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有针对性地强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作为党校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区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明纪。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严格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用情形、操作方式以及转化条件。以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手段减存量、遏增量,以红脸出汗、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增强纪律存在感。落实好“五看”“四精”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把深化精准执纪理念贯穿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切实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做到“四个深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狠抓《双滦区监督执纪谈话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执行,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加强对说明情况的分析研判,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有效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与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合作,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受理。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对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确保对问题线索精准处置,不积案、不压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切实做到精准发现、实施精准惩处、坚持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消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规范监察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有效发挥纪法“双剑合璧”的威力。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深化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行同志式审查,用理想信念教育感染、转化、挽救审查对象,唤醒其入党初心,促其真心忏悔。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围绕管权、限权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督促各党委(党组)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现的问题,严格治理,全面清零。重点是严格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彻查严惩一批违纪违法的贪腐分子;严格治理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严格治理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整改查纠一批懒政怠政、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双违”治理、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站所、街道干部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

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的监督。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处置,调查结果向政法机关反馈。加强执纪审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通过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坚决纠正群众长期重复信访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相关职能部门,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力、疏于监管造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单位和部门也要严肃追责;要深入乡镇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七)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

着力提高履职能力。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着力增强政治能力、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执行力。特别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分层分批开展有效管用的实操型培训,对检察机关转隶人员侧重加强运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纪检干部侧重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树立严格自律标杆。“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为标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把执纪审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立潮头,敢于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以无私无畏、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一鼓作气、不胜不休的决心毅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双滦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双滦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两准则四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执纪审查“三类重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4.“三个区分开来”: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5.“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6.“十查十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重点围绕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深入查找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7.“五看”: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看干部一贯表现、看职业岗位特点、看时间节点、看线索来源、看反映问题的性质。

8.“四精”:在纪律审查中,处置线索要精心、事实证据要精确、划清责任要精细、定性量纪要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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