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11 15:34:31 阅读量:0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全市监察干部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承德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娜斯(女)、白冰、刘文华(女)、李杰、陈仕贤(女)、李悦(女)、陈建民、杨坤杰(女)、杨垒、吴柏军、吴琼(女)、李馨(女)、苏志欣(女)、周志安、郑德存、岳丽华(女)、耿睿(女)、徐志军、贾英男(女)、郭相强、韩元信、蔡静、潘晓勇等23名同志,为承德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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