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8 18:47:49 阅读量:0
为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海波、刘占民、任洪刚、曲艳敏(女)、孟庆泉、周彩玲(女)、柳佳兴、柳建林、胡倩楠(女)、梁志武、尉新明、薛志强12名同志为平泉市监察委员会第三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7月。
分享到:
©中共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37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