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10 09:27:50 阅读量: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隆化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隆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坚持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必保完成的首要政治任务,集中精力、全力推动,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一)迅速安排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县委立即行动,于8月13日,组织有关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整改落实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专门起草班子,认真起草整改落实方案。8月14日,相继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对制定的《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定稿,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相关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有关常委任副主任,全力抓好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机制,从县“两办”、纪委、组织部、督考办等部门,抽调13名精干人员,成立综合、整改、督导三个组,专门负责综合协调、信息反馈、督办落实等工作,确保整改任务紧密衔接、高效推进。
(三)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工,各项整改任务都由县委或政府主管领导牵头负责,逐一研究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每项工作、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认真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直奔主题、直击要害,坚决、彻底、深入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中,坚持分类汇总、因事施策,对当前能解决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方案,立即整改、尽快见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研究切实可行的举措和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跟踪督办、限时完成。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5个、基本完成7个、未完成1个。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中央精神、贯彻省委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省委部署存在出台落实意见迟缓,举措不够有力”问题,县委出台《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季度集体学习1次,重要文件随时传达。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切实提高落实效率。将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要求落实的事项,制定具体任务清单,进行重点督导,确保落实到位。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和乡镇没有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记录”问题,8月23日,对没有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记录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以书面形式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重新学习,做好记录。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迅速制定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九届全会精神等,进行深入学习,真正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四个加快’要求有差距,全县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没有起色,‘一铁独大’局面没有明显改善”问题,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加快”、“六个扎实”总体要求,结合隆化实际,重点推进文旅康养、绿色食品药品、新型建材、绿色采选、天然山泉水、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物流“八大绿色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巡视整改以来,新引进中国华电集团隆化风电开发、北京拾得大地幸福集团隆化温泉文化旅游小镇、北京中童旅茅荆坝综合旅游开发等亿元以上项目15个,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铁矿业对财政贡献率由最高时的75%下降到22%,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57%,旅游业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9.6%。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政收入连续三年负增长,2016年全市倒数第二”问题,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11月底,全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09亿元,同比增收1.79亿元,增长28.5%。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77亿元,同比增收3724万元,增长11%,实现同比正增长。
2.关于“党管干部不严格,个别干部和单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不按上级要求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对不按上级要求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对有关情况做了书面说明。8月25日,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不够有力,存在挪用、挤占、骗取扶贫资金问题”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教育扶贫不到位,有的学校未按规定计提助学金”问题,经过深入调查,认真整改,对未按规定计提的助学金,2017年7月,已全部补提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出台了“回头看”工作方案,下发至全县各中小学校,通过举一反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有效堵塞漏洞,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滞后”问题,专门成立工程推进小组,现场指挥调度,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安排小区水电路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目前,2016年度下达我县的旧屯乡西台子村、碱房乡燕子窝村、郭家屯镇二道营村3个集中安置小区建设完成并入住完毕。汤头沟镇凤凰岭村、郭家屯镇河南村、韩家店乡阿虎沟村3个安置小区,达到入住条件,正在安排入住,完成2016年下达的1275人搬迁任务。2017年度第一批3个集中安置小区已完成主体建设,年底前入住,建设进度在全市处于靠前位置。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处。目前,共排查相关问题线索234件,立案110件,党政纪处分70人。同时,加强源头管控,结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目前,共检查扶贫资金项目500余个,发现问题326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成296个,正在整改30个。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现状全面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由县农委牵头,会同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巡回督导,重点围绕“空壳社”、运营不规范、与社员利益联结不紧密等六大类问题,组织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已排查合作社1762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领导小组,加强对监管协调、注册准入、财务指导、扶贫项目、“政银企户保”贷款等环节的监督。制定了重点合作社理事长及财会人员县级培训计划。目前,已组织赴京、赴省内培训5期45人,组织县级培训1次,培训合作社负责人95人,乡镇分管负责人19人。特别是从11月份开始,已组织160家合作社理事长分2期赴迁安培训,实现了全县所有贫困村合作社培训全覆盖。加大查处力度,对有恶意套取项目资金行为、非法集资、拖欠贷款、严重损害社员利益问题或苗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排查,问题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金融办、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制定出台《隆化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对长期无经营活动、不按要求年报和不登记纳税的合作社,引导其主动注销。对“空壳社”、倒闭合作社和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不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五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担保中心未按规定收回担保金本息”问题,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银企户保”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政银企户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保证金融扶贫模式持续健康运行。对拒不偿还的上报到清收小组,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尽快收回。同时,县纪委成立工作组,对有违纪行为的“5+1”工作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形成高压态势。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隆化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议,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等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了3个督导组,对意识形态工作4个大项、20个小项和53个分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8月2日,县委班子集中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9月20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推动学习贯彻落到了实处。8月18日,印发了《关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在全县营造学习讲话精神、推动隆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切实以考核促落实。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教育引导群众方式比较传统单一”问题,成立了“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办公室,并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13日,下发了《关于对文化领域行业组织清理规范的实施方案》《隆化县繁荣发展社会文艺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着力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在县“两台”、网站开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栏专题,设立高层声音、权威精神解读、基层干部大家谈等专题和板块,丰富工作载体。扎实开展“寻找最美隆化人”活动,举办“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彩色周末文艺演出11场,各机关单位和各界群众演员1000余人参加了演出,平均每场吸引观众3000余人。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控较弱”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网评工作的通知》,着力健全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的风险研判、舆情上报、应急处置和追责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确保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性剖析不深刻”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不够,回避重要问题”问题,一是8月29日,县委班子把解决“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不够,回避重要问题”作为重点,以本县各级违纪违法干部为反面教材,带头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县委常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主动查摆、认领了自身和分管领域出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特别是有关常委在会上,对巡视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违规发放津补贴、不能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很少甚至不参加支部活动等问题,主动认领,并做出了深刻检讨。各位常委之间严肃诚恳的开展了相互批评,切实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16个督导小组,对全县84个乡科级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指导,24名县处级领导分别至少指导1个乡镇(街道)或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特别是对受案件影响的相关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在民主生活会上全部进行了深刻反思。截至9月22日,县乡两级民主生活会已全部召开完毕。三是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为下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建薄弱,县直党建存在‘灯下黑’”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8月16日,组织召开了乡镇党委书记半年党建重点工作述职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认真落实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县委常委挂联1个乡镇,具体指导1个村、1个非公企业、1个社会组织,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进一步完善县委和县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着力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将党建考核结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调整、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被列为后进的乡镇党委书记,坚决进行岗位调整。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每年只召开一次全会,不符合党章要求次数”问题,8月15日,县委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明确县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会。今年2月县委换届以来,新一届县委已召开县委全会2次。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经济轻党建’思想,主要精力在抓经济”的问题,制定出台《隆化县关于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实施意见》,对落实县委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建现场观摩会议、党建工作调度会议、基层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全力扭转县委及全县各级党组织“重经济轻党建”思想。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少,有充当‘传话筒’的现象”问题,9月1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开了全县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党的建设专项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动员部署。结合半年考核工作,对乡镇党委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针对评价结果,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半年党建工作调度会,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认真开展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每名乡镇党委书记每年确定一个党建创新项目,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县委组织部进行公开公示,跟踪督办。各乡镇党委对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和重点举措,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梳理进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成效。全面推行基层党建月报、季调、半年考核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五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8月25日,转发了《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9月1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全县25个乡镇党委书记、安州街道工委书记、组宣部长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今后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六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今年3月初,中央、省委先后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后,4月28日,县委才印发通知,推进措施不够有力”问题,4月18日,省委下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后,为确保落实不走样、不跑偏,县委高度重视,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4月28日,印发了学习贯彻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设定了“弘扬存瑞精神红色课堂”特色党性教育培训项目,并成功承办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深化党性教育培训任务。深化“两学一做”领导干部先行活动,实行党组织和党员组织生活“双纪实”,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大力开展“六个一线”行动,在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中培养“头雁”106名,带动发展脱贫产业275个,我县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对今后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县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制定相关举措,坚决、高效抓好贯彻落实。七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有的部门没有中心组学习的记录和安排,有的乡镇等中心组学习记录不真实”问题,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各项规定,对没有中心组学习记录和安排的部门、中心组学习记录不真实的乡镇,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并对乡镇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有关乡镇、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2014年-2016年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补学,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对本乡镇学习笔记与中心组安排不符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县委出台专门文件,明确规定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有效保证了学习规范化、常态化。9月20日-29日,对全县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下发了《中共隆化县委宣传部关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有效保证了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同时,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八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攻坚年”活动,大力推行“三专两联”转后机制,全县5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转化完成。大力推行“三员”、“三定一考”、“一建三联六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组织生活纪实、考勤、通报、公示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定期调阅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围绕落实省委“三个一批”要求,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激励和退出办法,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有效促进了农村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九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上存在观望思想,全县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普遍不足”问题,8月29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进一步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落实标准,每个村村级运转经费达到9.54万元,村“两委”正职补贴提高到每年16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提高到每年8000元。9月11日,制定出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管理程序。同时,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党组织运行自我保障能力。十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考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认真落实《关于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安排意见》,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提高认识,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9月5日前,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下发整改意见表115份,指导有关党组织查遗补漏,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9月12日,成功举办学习塞罕坝精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县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建立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9月29日,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述职。十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个别部门党支部2015年没有按照县委要求,如期进行支部换届”问题,8月25日,县直工委对“2015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如期进行支部换届”的相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按规定立即组织换届。9月1日,已圆满完成换届工作。9月1日,下发了《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并于9月5日,举办了“两个条例”专题培训班,对县直各部门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教育和测评考试,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建立了各级党组织定期换届提醒制度,并对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如期进行支部换届。十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支部党员大会由普通党员主持”问题,8月30日,对党员大会由普通党员主持的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的组织形式、内容程序、责任落实等,进行了再明确、再规范。督促各级党组织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组织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的,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3.关于“违反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核领导职数”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县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与市编办请示沟通,参照其他县区情况,结合我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核定编制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部门领导职数予以核减。目前,已核减到位。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8月14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免职方式,消化一定职数。对主任科员占用副主任科员职数问题,计划结合干部日常调整,通过平调交流、免职等途径,力争2018年底前逐步消化完成,相关单位未消化之前,不再新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对超规格配备的干部,免去现职保留原级别待遇,待其他单位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时,及时消化到位。同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问题,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配备标准,进行理顺,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超编”问题,5个单位已整改完成,其余拟通过干部调配、人员调转、人员退休、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编制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县委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把握好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五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召开党委会、党组会研究主任科员人选,拟任人选没有回避,还在会上表态发言”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制定出台《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进一步明确推荐干部主体、范围、条件、程序等具体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程度。六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通过限制提拔、免去现职等方式,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定期召开组织、人社、教育、卫计4家管档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遇见的各种问题,确保干部档案严格把关、不出问题。七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较乱,有的领导干部身兼数职”问题,县编办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制核准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息平台数据调整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从严从紧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身兼数职问题,通过免去兼任职务方式,及时解决。重新梳理各部门“三定”方案,理顺部门工作职责,按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问题,县纪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通知》,通过宣讲、专栏、主题展、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于8月30日前,分别向县委提交了“一岗双责”承诺书,在各自分管的系统、部门和领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上率下,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履责措施、方法及标准,为履责提供抓手。抽调组织部、督考办等单位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向主体责任缺失、一把手、其他班子成员履责不到位的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责令做出深刻检讨。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立行立改不到位”问题,对被两次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因同样原因被处分两次的,分别向所在单位发出检查建议,要求各单位形成问题分析和整改报告。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担起对本单位干部的监督监管责任,要求当事人写出深刻的反思材料,深化认识,以此为鉴。同时,明确今后凡是在同一岗位、较短时间内或因同一问题连续被处分的,进行调整,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盲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有效机制,围绕发挥县纪委监督室职能作用,建立了“3+3+N”监督工作模式;围绕发挥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制定了《乡镇纪委履职工作规则》;围绕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委员党内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创新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管用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日常、随时和近身监督效果。对十八大以来查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到监督执纪问责“盲区”,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的有效举措,建立了“六种谈话”机制和纪律审查“五项”机制,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加强人员调配,集中选任一批县纪委机关干部,有效缓解人员力量不足问题。9月8日,县纪委制定了《调训借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科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调训计划,合理摆布本职工作与学教练兵的关系。同时,创新开展“学转树争”主题实践活动,既确保主责主业不缺位,又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执纪审查能力。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推进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清理不够深入”,“个别单位对问题清理虚于应付、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自查自纠问题不深不实”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一问责八清理”暨“微腐败”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对“一问责八清理”中存在不足的单位,县纪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持续加强对“一问责八清理”活动的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巡视整改意见反馈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累计问责1228人。突出政治巡察,把落实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及“一问责八清理”列为重要内容,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查处履责不到位问题。目前,共开展巡察3轮,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149个,已责令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移交问题线索94件,全部转入处置程序。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隐形变异”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隐形四风’屡禁不止,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四风”问题,经过立案审查,分别给予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4名干部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1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部行政记过处分。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党政纪处分38人,通报曝光42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作风‘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县直部门存在多数人员不在岗、大面积人员请假、请销假制度不完善”问题,5月23日,对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作风庸懒散、自律意识不强的1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同时,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省委巡视组移交隆化县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99件,涉及100人,已处理99件;共初核41件,立案22件,谈话函询7件,了结23件,其他6件;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乡科级25人,科级以下15人;组织处理3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推进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紧紧盯住整改任务,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巩固运用整改成果,真正把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基本、第一位的要求,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章党规党史,提高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跟踪问效,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从严管党治党,全力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常委首当其责,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严肃责任不含糊、严抓纪律不放松、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惩腐败不手软,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管党治党真正做到严、紧、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微腐败”专项治理等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注重从制度层面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认真总结提炼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管长远、管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在哪里;整改推动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对已经建立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逐步完善,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章立制的,抓紧谋划、尽快出台,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为推动隆化“科学发展、奋进崛起”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4-706694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兴洲路369号;邮政编码:068150;电子邮箱:lhxwbdzb@163.com。
中共隆化县委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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