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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隆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04 09:32:00 阅读量:0

       2020年5月初,按照《十四届县委第九轮(2019年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隆巡发6号)和《十四届县委第九轮联动巡察补充方案》(隆巡发8号)要求,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各反馈小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反馈会议,在做好疫情相关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各反馈小组在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的原则下确定反馈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


       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各巡察组共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127个,提出建议36条。强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的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融合到位、成果运用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报送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稿和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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