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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0 16:12:42 阅读量:0
隆化县汤头沟镇富新村村委会副主任田惠申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费用问题。2021年3月,时任村主任的田惠申以帮助村民办理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证需请相关人员吃饭为由,违规收取该村民现金5000元,该村民将此事反映到相关部门后,田惠申将5000元退还。经隆化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田惠申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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