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23 08:50:33 阅读量:0
根据省、市委联动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对全市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生态环境治理、“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以及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3月22日向承德县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承德县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专项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表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领整改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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