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02 10:03:10 阅读量: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5月8日至8月18日,对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工委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加大学习力度,作为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工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结合主题教育,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10月8日至13日,举办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培训班,组织82名党组织书记赴丰宁县现场观摩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开展好“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自学。举办2023年庆“七一”表扬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诵读比赛。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加强研讨交流。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经济政策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开展交流研讨。
(2)反馈问题:对县直机关理论学习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结合“学转见”大讨论和主题教育加大对县直机关单位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并记好学习笔记。二是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旁听工作并及时对学习情况作出评价。2023年11月份开始,分两组对县直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旁听,会上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24个县直单位的列席旁听工作。结合年终考核,对其他25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导。
(3)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补充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度班子成员个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工委机关党支部2024年工作要点。
2.关于“推进党的建设不够扎实有力”问题
(1)反馈问题: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学转见”大讨论活动中,组成两个督导组,通过调研与政策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指导21个单位,协助审查所有县直单位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主题教育期间,下发工作提示3期,指导主题教育开展,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列席县直机关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年底考核,对58个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月8日至13日举办了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带领82名党支部书记赴丰宁县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102本,发现的记录不规范问题反馈给所在党支部限期整改。建立党支部换届登记台账,对到届前六个月和委员缺职的及时通知相关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做好换届选举补选等工作。截止2024年4月底,提醒了34个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补选了委员13名。
(2)反馈问题:对“党建+文明创建”提升行动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按照县“党建+文明创建”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县直机关工委党建+文明创建”行动巩固提升计划》,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到岗。结合党员“星级化”管理,引导党组织、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和结对共建活动。2023年以来我单位到社区报到党员9人,组织志愿服务3次,参与党员30人次,我单位党员孙卫军被承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23年度承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
(3)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审核批复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组织关系接转的审核把关,进行组织关系转移时,介绍信上备注转出人员是否担任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担任相关培养人或介绍人的,提醒支部及时调整。二是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分析巡察提出的问题,经查,个别党员档案中存在的时间不一致问题系工作人员笔误造成,不存在未按期转正情况,对错误批复已按正确时间进行更正。同时,开展对组宣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专题培训1次。三是严格对工委会议记录及批复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及材料的审核,针对发展党员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失误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作风建设和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还存在短板”问题。
(1)反馈问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
整改措施:2023年以来对上级来文及时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传达,并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2)反馈问题:机关工作制度不全面、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新建信访工作制度、末位表态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考勤等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请销假手续和考勤管理。三是调整会计人员,规范财务制度管理。
(3)反馈问题: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2023年以来,6次学习传达保密文件和泄密案例通报;二是梳理工作秘密事项,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档案管理,进一步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分别做好涉密文件及非涉密文件的管理。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反馈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对会计人员作出调整。二是及时完善票据附件清单。
(2)反馈问题:年度预算与决算有差距。
整改措施:调整会计人员,并认真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系统,安排专人做好计提折旧工作。
(3) 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将2021年6月购置的3台电脑补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并加强管理。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抓党建工作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抓本单位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1)反馈问题:机关党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理论中心组学习旁听、年终考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各单位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二是层层压实责任。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提升。三是典型示范引领。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述职会议典型单位发言、公众号推送等形式,以点带面,将示范点好的经验做法推广,推进县直机关党建整体提升。年内打造县医保局党支部、县政协界别党支部、县法院党总支、水务局老干部支部四个党建示范点。评定2023年“五星级”党组织38个,待组织部最终确定。
(2)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召开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学转见”大讨论活动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开展了批评,指出问题意见,全体党员之间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查问题、找差距、谈不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二是责成专人负责高质量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借鉴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使“三会一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反馈问题: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三重一大”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会议研究的事项、过程、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结果等内容完整详细记录。完善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2、“人员调整报送不够及时”问题。
反馈问题:县直机关工委所在股室人员与编制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不一致,人员内调未及时报送编办。档案管理不规范,近两年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机制编制事项报告未存档。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与编办核实情况,上报编制情况说明,使所在股室人员与编制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一致,并进一步做好人员调整报送工作。二是将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机制编制事项报告及时存档,做好档案管理。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问题。
(1)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年内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部署和举措。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责成专人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内容和抓落实的举措做好详细记录。
(2)反馈问题:“主要责任人”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措施: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同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12月份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3)反馈问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督,未定期与所分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年内班子成员与分管同志开展1次廉政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4)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近三年,未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未组织开展针对领导班子和一般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内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纪工委扎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提示提醒工委开展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并如实进行记录,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归档。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学转见”大讨论活动警示教育和专题研讨会。2024年2月21日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透水事故”警示教育案例。二是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经常就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开展党内谈话。2023年11月9日,针对巡察提出的21个问题,常务副书记与两位副书记分别开展提醒谈话1次,两位副书记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1次,纪工委书记对谈话情况全程监督。
(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深入,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效果欠缺方面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十三届县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对机关工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补充领导班子分工。针对“2022年,班子成员变动,未按“三定”方案职责职能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只对机关工委内部工作进行职责分工,且班子成员未明确分管股室。”进行认真自查,经查,2022年,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调整后,于2022年3月28日已制定下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承县直机字〔2022〕6号),已经对班子成员相关职责进行了分工,且明确了分管股室。但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针对以上情况,2023年11月24日,印发县直机关工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补充通知》(承县直机字〔2023〕43号),对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补充调整,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二是年内研究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4-3011352;电子邮箱:cdxjg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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